113學年度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測驗時程公告

考試規則

  1. 考試當天請一定要準時進入試場,遲到超過十分鐘就不可以進場。
  2. 進入試場前,請關閉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產品,並取消鬧鈴設定。考試時,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產品不可以發出任何聲音或振動,如果有違規情況,將取消考試資格。
  3. 考生不可以左顧右盼、相互交談,影響考試秩序將取消考試資格。
  4. 若發現有人頂替代考,考生與代考者,會被要求離開試場並取消考試資格。
場次 日期與時間 班級 教室
第一場 4月30日(三)
13:10-15:00
A20、A21、A22、A23、A24 A405
第二場 4月30日(三)
15:10-17:00
A07、A12、A14、A15、A18、A19 A405
第三場 5月1日(四)
10:10-12:00
A01、A02 A405
第四場 5月1日(四)
10:10-12:00
A03、A04、A05、A06、A13 A405
第五場 5月5日(一)
10:10-12:00
A08、A09、A10、A11、A16、A17 A405